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4-22浏览次数:471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环科[2008]7号文件通知,2008年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我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资信等级,具备较好的配套资金筹措能力和项目实施条件。
    2、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职在岗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以上的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人员,并能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研究任务,原则上无其他在研的省级环保科研课题。
    3、项目实施地点须在江苏省范围内,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最长不超过二年。
    4、同一单位不能同时申报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5、符合《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苏财建[2007]93号)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招标项目,申报人应填报《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项目投标书》;申报其它项目,申报人应填报《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设计书》。需要或能够提供配套经费和其它支持条件的,应做出承诺,签署具体意见并加盖公章。
    2、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类项目需在《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设计书》或《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项目投标书》中附有技术拥有方与应用试点方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
    3、《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设计书》可在江苏环保网站(www.jshb.gov.cn)环境科技工作专栏中《关于印发〈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下载;凡参与投标的教师请于425日前与科技处计划科联系,由科技处统一到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领取《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项目投标书》。
    三、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514日前将《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设计书》或《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项目投标书》一式七份(A纸正反打印)及电子文档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交科技处,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计划科裔洪根、王晴联系,电话:67507192
科学技术处
2008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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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拟参与投标的教师于本周内与科研办公室联系。

(科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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