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优秀青年教师和干部校内挂职锻炼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骏发布时间:2024-03-06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办公室(中心)、科研机构: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度优秀青年教师和干部校内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组字〔20244号)精神,2024年度优秀青年教师和干部校内挂职锻炼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政治过硬,作风正派,组织纪律观念强,身心健康。

2.责任心强,能力突出,工作适应性好。重点选派发展潜力好,亟需多岗历练的优秀青年教师和干部。

3.青年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

青年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挂职方式

采取机关群直单位与教学科研单位之间双向交流方式。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选派优秀青年教师和干部校内挂职锻炼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把优秀青年教师和干部培养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将挂职锻炼与优秀青年教师和干部长远规划统筹结合,积极提供岗位,推荐优秀青年教师和干部,注重选派一定数量的女干部、党外干部。

四、推荐程序

1.提供岗位。312日(周二)中午前,请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我院组织人事办公室报送挂职岗位,填写《优秀青年教师和干部校内挂职锻炼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推荐人选。312日(周二)中午前,采用各学院(各单)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进行。各单位立足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推荐优秀青年教师和干部0-3名,填写《优秀青年教师和干部校内挂职锻炼人选推荐表》(附件2);青年教师与干部本人也可直接向党委组织部自荐,填写《优秀青年教师和干部校内挂职锻炼人选自荐表》(附件3)。

3.确定推荐人员。根据各单位报送推荐和自荐人员情况,经由我院党政联席会同意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五、挂职安排

1.挂职人员每周在挂职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具体工作时间由派出单位与接收单位协商确定。

2.交流挂职期间,挂职人员的人事、组织关系以及待遇不变。

3.接收单位要明确1名领导干部负责挂职人员的培养工作,明确挂职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给予业务指导,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派出单位对交流挂职工作和交流挂职人员要给予关心和支持。

4.挂职人员应服从接收单位工作安排,虚心学习、认真履行挂职岗位职责、完成挂职任务。

5.派出单位要在挂职结束前安排挂职人员在本单位领导班子会议或全体教职工会议等一定范围内汇报挂职情况。

上述材料纸质版交至我院组织人事办公室(炳麟图书馆82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uyaoxing@suda.edu.cn。联系人:朱尧兴;电话:65884473


附件1:优秀青年教师和干部校内挂职锻炼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优秀青年教师和干部校内挂职锻炼人选推荐表.doc

附件3:优秀青年教师和干部校内挂职锻炼人选自荐表.doc

 

我院组织人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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